近日,我校莫雷教授和陈启山副教授团队完成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委托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研制》课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委托我校莫雷教授和陈启山副教授作为核心专家参与“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研制工作,与“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共同形成《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并于2021年3月由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了重要专业支持。
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县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主要包括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通讯员:胡婷
审核:莫雷、蔡晓平
原文链接:https://psy.scnu.edu.cn/a/20210422/2092.html